中大创校时,本科教育采用四年制,并由成员书院负责设计和开办学科。 1977年,根据第二份《富尔敦报告书》的建议,改行新制,由大学学系和书院分别负责「学科为本」和「学生为本」教学。八十年代中期,大学全面检讨课程结构,改用纯学分制。 1991年起,大学进一步改善学分制,增强学生在选课及修业进度的灵活性,学生可于三年内毕业。 2012年,随香港教育改革,中大恢复四年制,加强通识和学院课程。大学开设八个学院,即文、商、理、教育、社、医、工程、法律,全方位开办主修、副修和选修课程,包括多个跨学科、跨学院和与其他大学合办的课程。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大也曾开办兼读学士课程,为社会培育了不少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