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創校時,本科教育採用四年制,並由成員書院負責設計和開辦學科。1977年,根據第二份《富爾敦報告書》的建議,改行新制,由大學學系和書院分別負責「學科為本」和「學生為本」教學。八十年代中期,大學全面檢討課程結構,改用純學分制。1991年起,大學進一步改善學分制,增強學生在選課及修業進度的靈活性,學生可於三年內畢業。2012年,隨香港教育改革,中大恢復四年制,加強通識和學院課程。大學開設八個學院,即文、商、理、教育、社、醫、工程、法律,全方位開辦主修、副修和選修課程,包括多個跨學科、跨學院和與其他大學合辦的課程。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大也曾開辦兼讀學士課程,為社會培育了不少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