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三院組成「香港中文專上學校協會」,由聯合書院校長蔣法賢醫生擔任主席,向政府爭取三院頒授學位的資格。港府於1958年接納香港設立一所中文大學的建議,繼於翌年宣布資助三院,並以它們為新大學的基礎書院。
1959至1963年是書院到大學的過渡期,新亞、崇基、聯合三院分工合作,修訂學系課程、改善書院設施,又設立統一招生及文憑試,以提高教學與學生質素。
1960年港府邀請英國薩塞克斯大學校長富爾敦爵士以顧問身分來港考察,隨後提交《香港專上學院發展報告書》,強調學術自由和研究工作的重要性,並且肯定新大學以中文為授課語言,以及其作為文化橋樑的角色。1961年,大學籌備委員會成立,由關祖堯爵士擔任主席,初步籌劃大學校址、建設,以及一切有關大學成立之事宜。港府於1962年委任以富爾敦爵士為主席之委員會,審定三院教學水準,及制定新大學的組織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