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及催還

預約及催還服務讓讀者可以預約已被其他讀者借出的資料。

如何預約資料?

讀者可在「檢索易」預約已被其他讀者借出的資料。除多媒體資料,讀者可在中大校園內任何一間圖書館提取預約資料。當資料可供借閱時,讀者會收到「借取預約資料通知」的電郵,幷必須於通知書指定日期前提取資料,否則預約便會自動取消。一般而言,讀者須在兩天內於「自助提取預約資料站」提取預約資料,或在七天內於其他地點提取。如預約資料因資料存放在指定參考或書籍不在書架上等原因無法提供,讀者會收到「取消預約資料通知」的電郵。

哪裡提取預約資料?

當資料可供讀者領取時,讀者會收到「借取預約資料通知」的電郵。如讀者需在大學圖書館領取中大圖書館資料,讀者可直接到「指定參考書 / 預約書」館藏室的自助提取預約書架上提取,並使用自助借書機借出預約資料。如在崇基學院圖書館領取預約資料,讀者請前往地下閱讀室的自助提取預約資料櫃提取。若要領取其他資料,請前往有關圖書館服務櫃台提取。

催還是甚麼?

催還的意思是要求把另一位讀者把已借出的資料儘快歸還。預約服務可能會導致借出資料遭到催還而提早到期,一般為預約當日起計十四天。新的還書日期將顯示於檢索易讀者之借閱記錄及發予讀者的「催還通知」電郵。所有被催還的資料均不能續借。

若被催還怎麼辦?

若收到催還通知書,請注意通知書上顯示的新到期日。逾期歸還被催還的中大圖書館資料之罰款為每項目每天五元,而逾期歸還被催還的港書網資料之罰款為每項目每天四元。請勿攜帶已借出的書藉到香港境外。另外,若讀者的借閱記錄內包含已逾期的催還資料,所有已借出的資料均不能續借,直至逾期的催還資料已經歸還。

為免躭誤收取圖書館寄發之重要通知,讀者可透過圖書館網頁內我的借閱記錄新增/更新他們的電郵地址以收取圖書館寄發之重要通知。

預約限額

類別 預約限額
本科生 20
研究生 20
教員 (甲類服務條件) 20
教員 (乙類服務條件) 20
研究人員 20
行政人員 (甲類服務條件) 20
名譽臨床講師 20
榮休教授 20
一般非教學職員 (乙類服務條件) 10
丙類服務條件職員 10